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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,加强流域水库群统一调度,近日,《2023年汛期珠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运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运用计划》)获水利部批复。这是水利部首次批复珠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运用计划,将为依法依规科学开展珠江流域统一调度提供重要指导,为规范管理流域水库群调度运用提供重要依据。
珠江流域水库群汛期联合调度对保障珠江流域防洪安全,有效发挥好供水、生态、发电、航运等效益意义重大。珠江委高度重视《运用计划》制定工作,将本项工作列为珠江委年度重点督办事项,成立编制工作专班,全面分析流域水工程调度工作,深入开展现场调研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解决编制技术难题。同时,加强与流域相关省(自治区)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航运、电网部门沟通协调,合力推进编制工作;及时向水利部防御司汇报编制成果,在防御司指导下修改完善,为顺利批复奠定了基础。
《运用计划》在全面分析研究珠江流域水工程现状基础上,总结近年来流域水工程调度实践,统筹考虑防洪、供水、供电、航运等需求,科学确定调度目标、原则、范围、运用方式、权限责任、信息报送及共享等内容。将西江、北江、东江27座水库纳入2023年汛期联合调度范围,分河系、分河段、按节点,按照西江干流、柳江、郁江、贺江、北江中上游、西北江下游及其三角洲、东江分别确定主要保护对象和防洪目标,制定了流域干支流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。对纳入联合调度范围的水库逐一明确其防洪任务、汛期防洪限制水位以及联合调度运用方案。按照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分级调度原则,逐一明确调度权限、信息报送要求。
下一步,珠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要求,严格遵照执行《运用计划》,加强流域调度监管,科学实施流域水工程统一调度,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体系综合效益,确保珠江安澜,努力实现防洪、供水、供电、航运等多方共赢,为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