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300350 证券简称:华鹏飞 公告编码:(2023)052号
(资料图)
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
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控股股东为
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,关联董事张京豫先生、张倩女士、张光
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。现就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关联交易情况概述
为了支持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战略发展,解决公司发
展资金需求和快速融资的问题,提高融资效率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现
任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,000 万元人民币
的现金财务资助,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,公司可以根据实
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、循环使用,借款利率不超过同
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,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。
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。
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。关联董事张京豫先生、一
致行动人兼公司董事张倩女士、张光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,公司独立董事就
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,并发表了独立意见。此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
股东大会的批准,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
案的投票权。
产重组,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。
二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
张京豫先生,1963 年 12 月生,硕士学位,为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
董事长。截止本会议召开日,张京豫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8,364,325 股,占公司
总股本 15.71%。
三、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
张京豫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,000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财务资助。
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;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,
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、在借款额度内连续、循环使用。
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,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
准利率。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,无任何额外费用,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、
抵押、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。
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。
四、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
张京豫先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,有效解决了公司灵活快速融
资问题,有利于公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、节省财务费用、降低融资成本、提高融
资效率,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,体现了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。
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,符合市场利率标准,
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会
对公司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。
五、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
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,公司与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各类关联交易情
况如下:
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/余额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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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
六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
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,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:
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,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
渠道,降低融资成本、提高融资效率,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
需求,符合公司发展的经营需要,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;本次财务资
助借款利率定价合理,交易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允的原则;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
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,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,不存在损害公司、股东特
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,关联董
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
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同意该项关联交
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七、监事会意见
监事会认为: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,有利于
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。资金借入后,将增加公司目前的经营资金,实现灵活、高
效、快速融资的目的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交易定价公允、
合理,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,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八、备查文件
的独立意见》
的事前认可意见》
特此公告。
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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